儿童实验玩具须守住安全底线
火山爆发、彩色喷泉……记者在网购平台搜索儿童科学实验玩具,发现不少产品覆盖了幼儿园至六年级不同年龄段,便宜的数十元,贵的数百元。然而,火热的生意背后,相关产品也暗含风险,比如在一些实验玩具中含有一定数量的化学物质,对其安全风险、使用注意事项等,店家以及商品包装都没有任何提示。(见9月4日《扬子晚报》)
儿童实验玩具热销,既是一种积极的市场现象,也是一种积极的教育现象。一方面,儿童实验玩具以及相应的实验过程和结果,可以寓教于乐,锻炼儿童的动脑、动手能力,激发其科学兴趣和探索未知的欲望。另一方面,不少家长与孩子共同参与实验,这种合作有助于促进家长与孩子间的情感交流,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
不过,令人担忧的是,儿童实验玩具市场充斥着一些乱象。比如,货不对板,商家宣称玩具能做几十个实验,但实际上只包含几个简单的器具,根本做不了完整实验;有的玩具材料已经过期,无法满足实验要求;有的玩具含有化学物质,具有一定危险性;有的是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产品……这些乱象涉及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标签违法、质量违法等问题,可能触及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也可能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权益,拉低消费者的体验,甚至扰乱市场秩序。
国家标准GB26387-2011《玩具安全 化学及类似活动的实验玩具》明确了儿童实验玩具的化学物质要求、设备要求和标注要求等。比如,在化学物质要求方面,规定了化学实验玩具允许使用的化学物质和配制品的种类、限量及危险性类别;在标注要求方面,规定儿童实验玩具应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生产地址及联系电话、最低适用年龄等信息。标准还要求产品应附带包含警告和急救信息的内容物清单及使用说明书。
也就是说,当前我们已经有针对儿童实验玩具的“安全笼头”,但如何将“笼头”套在相关产业及具体产品上,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为此,相关各方必须用法律和国标汇聚责任合力。生产企业和营销商家应增强自律,严格对照法律和国标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完善相关产品标注信息,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监管部门应依托国标加强线上线下巡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问题玩具该查处的查处、该下架的下架、该曝光的曝光。电商平台应承担起相应的管理责任,加强对入驻商家资质、商品及宣传行为的监督,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干预涉嫌违法行为,并报告监管部门。当然,在面对新产品时,消费者也要留个心眼,对安全性多加注意。
从传统益智玩具到科学实验玩具,相关产品越来越丰富,但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