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课后服务 强化服务育人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各地开展的课后服务既有成效,也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准确界定课后服务,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原则,并在时间、内容和提供服务的机构与人员上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严禁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要求因地因校制宜,开设丰富多彩的德育、体育、美育、劳动、阅读、科学、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适当增加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辅导答疑和学习拓展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刷题备考、讲授新课或集体补课。

教育的根本在于育人。课后服务的设置要以学生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目标,也要对课后服务进行界定、规划、选择和规范。家长、学校要在这一目标的基础上对是否选择或开设某一课后服务活动达成共识。如果一些课后服务的安排、内容和方式不利于育人,就应及时调整完善。

在时间安排上,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阶段,在校期间需要适当的休息、体育锻炼、游戏和户外活动,所以不能将学生在校的非课堂时间全部纳入课后服务。个体的自主成长、团体的自治发展是教育走向普遍优质的必由之路。很多人依然过于相信学生是教好的,不是学好的,习惯于将学生的学习时间排得满满的。如果将学生的时间完全填满,必然对学生的成长造成伤害。

由于我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需要上课的时间总量已多于世界多数国家,如果再以上课的形式开展课后服务,就必然进一步加重学生的学业负担,因此课后服务要尽可能以传统课堂以外的方式开展。同样,由于统一性要求过多,课后服务必须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征询学生需求,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自主选课。

切实反对强制,坚持自愿是非常重要的原则。同样,也可能出现在自愿名义下的被动选择。“被自愿”的背后,是管理和评价体系的问题。消除“被自愿”需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教师通过改进管理、评价与教学,让学生有更多自主学习、自主探究、自主玩耍的时间,让学生成为学习和成长的真正主人。

家长、教师需要权衡,考试分数与孩子的成长发展、身心健康,哪一个更重要。只有正确看待孩子的长远发展,才能更好地解决好课后服务的界定问题。

显然,我们不能期望一纸文件就能解决学校教育中的所有问题,因为很多问题是深层次的管理方式和评价机制问题。因此,在执行《通知》时,也要积极考虑如何改进当下的管理和评价。

从建设教育强国的视角看,课后服务需要丰富科学活动,需要更多学生自主组建社团活动,需要积极引进社会专业人员参与课后服务,需要加快数字化赋能,提高课后服务效能。

课后服务需要尊重儿童天性,尽可能地满足学生特定时段的成长需求,突出科学性、序列性、个性化,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体验性,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能。要让孩子有更多的机会接触自然、接触社会,学会自主管理,并在这个过程中形成自己的行为准则,从而提升课后服务在学生健全人格过程中的效用。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储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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