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人采摘沙葱韭菜花被查?林草局回应

近日,内蒙古阿巴嘎旗别力古台镇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摘野生植物行为。截至目前,已查处5起非法采沙葱、韭菜花等行为,涉及24人。

有些网友认为,沙葱作为一种广泛分布、随处可见的植物,怎么会触犯法律呢。而有人认为,如果采摘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应当受到法律的约束。

8月23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因沙葱、韭菜花都属于野生植物,大量采摘野生植物会对牧民群众草牧场造成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有明确规定,当地牧民都知道。”工作人员称。

采摘沙葱、韭菜花是否违法?不同地区应区分不同情形

记者注意到,不同地区对于野生植物的保护范畴有所不同。以草原地区为例,各地会根据当地的草原野生植物资源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重点保护草原野生植物名录,以加强对本地特色和珍稀草原野生植物的保护。

在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沙葱(蒙古葱)在该名录当中。而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二级保护名录》中,“野生蘑菇”中包括野生口蘑、松茸。

同样,在《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草原野生植物生物学特性和资源消长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草原野生植物禁采期和禁采区,禁止采集、收购国家一级保护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国家二级保护草原野生植物的,实行采集和收购许可制度。

其中该《办法》第九条还规定,禁止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荒漠化和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集草原野生植物;第十条规定,在他人承包或者使用的草原上采集草原野生植物的,应当征得草原承包经营者或者草原使用者的同意。

有专家指出,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或者说是在禁采期或者禁采区内,不少野生植物是不能随意采集的,地方执法部门在打击非法采摘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时,处罚应有据可依,同时也应该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采挖人员讲解保护野生植物、守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

沙葱允许人工种植

野生沙葱禁止采摘和贩卖

沙葱,又称蒙古葱,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对野生植物保护的规定更详细。例如,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向省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兰科植物。出售、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兰科植物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记者注意到,某购物平台上有销售“内蒙古沙葱”。对此,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一工作人员表示,野生沙葱是禁止采摘和贩卖的。“(网上)售卖的是人工沙葱,沙葱是允许人工种植的。”

来源:九派新闻、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