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被罚9.4万元

大众网记者 刘迪 济宁报道

8月12日,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获悉,山东齐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制作并出示客户告知书,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规定对保险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委托未在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业务人员从事保险代理活动,信息化建设不完善,被罚款9.4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时任山东齐鲁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政,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有责任,警告并处罚款3.4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济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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