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出台全国首个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

本文转自:人民网-云南频道

人民网楚雄7月11日电 (记者虎遵会)近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出台《野生菌保护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境内野生菌的管理权、采集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等都进行了明确。该《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共6章29条,这是全国首个野生菌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

《管理办法》中所指野生菌,是指非人工种植、天然分布在野外,靠自然条件生长,具有生态、经济、科学和文化价值,且肉眼可见的大型真菌子实体,包括在林地、草地、耕地、园地、湿地及其他物体上生长的食用野生菌、药用野生菌和其他用途野生菌。

《管理办法》规定了野生菌保育促繁基地建设的条件和建设内容,明确野生菌的管理权、采集权、经营权和收益权;规定了野生菌保育促繁技术措施和野生菌规范采集、科学采集方法;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行业社会组织在野生菌经营利用中的作用,提出培育经营主体、加强科技支撑、打造野生菌品牌、加大产品宣传营销等产业发展措施;规定了破坏野生菌生长环境、偷采盗采野生菌、侵犯野生菌知识产权等的法律责任。

楚雄州森林覆盖率达62.09%,丰富的森林资源孕育了丰富的野生菌资源。据调查,楚雄州大部分林地、草地和部分耕地、园地均出产野生菌,境内有大型真菌540多种,其中可作为食用和药用的300多种,占全国野生菌种类的30%、云南省的33%,野生菌产业已经成为楚雄州最具地方特色、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野生菌市场需求不断增加,价格不断上涨。受经济利益驱使,楚雄州野生菌不成熟采集、不科学采集、过度采集等掠夺性采摘依然存在,市场上售卖童菇的现象还很严重,致使野生菌资源遭到破坏,一些地区的野生菌产量和质量不断下降,严重影响楚雄州野生菌产业的健康发展,规范野生菌保护利用成为当务之急。

《管理办法》的出台施行,将进一步加强楚雄州野生菌资源保护利用,规范经营管理,实现野生菌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楚雄州野生菌产业发展行稳致远。

为推进野生菌产业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楚雄州积极探索推广野生菌林地竞价承包、集体承包、分组承包、联户承包、反租倒包、托管代管等多种承包经营方式;试验推广菌菇(菌塘)覆盖、郁闭度调整、病虫防控、合理留种等保育促繁技术,实行不准采集长度小于5厘米的松茸、牛肝菌以及不准在块菌禁采期采集块菌等规范采收技术。

截至目前,楚雄州已推广包山育菌215.6万亩,野生菌产量由2013年的2万吨,增长到2023年的5.45万吨,增长2.7倍。南华县五街镇开们村实行“反租倒包、竞价承包”方式承包松茸林地3000亩,2023年承包收入141.9万元,全村408人人均分红3478元。

经过推广包山育菌,改变了野生菌“野生无主,谁见谁采”的历史。2023年,楚雄州共采集野生菌5.45万吨、农业产值40.8亿元,农民人均野生菌收入达2924元;已培育野生菌加工出口企业31户,有8户企业被认定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野生菌总产值达71.4亿元。目前,楚雄州已经成为云南省野生菌产业聚集区,全国野生菌生产、交易、加工、出口的主要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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