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历史记忆“留得全”“保得住”“用得好” 厦门出台系列措施保护历史文化遗存
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厦门5月29日电 (记者张萌、陈博)近日,《厦门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其旨在以申报名城为契机,坚持统筹谋划、应保尽保、以用促保、整体保护的原则,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存,延续历史文脉。
素有“万国建筑博物馆”美誉的鼓浪屿。人民网记者 陈博摄
据悉,厦门市于2020年11月获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现已构建起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传统村落、各级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以及古树名木等相对完整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其中包含3个历史文化街区(鼓浪屿中国历史文化街区,中山路、集美学村省级历史文化街区),2个历史街区(同安旧城、厦港片区),8个历史地段(刘五店、田墘、吕塘等),5个省级传统村落(海沧区青礁村院前社、集美区后溪镇城内村、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等),1967处(点)不可移动文物以及507处历史风貌建筑等。
根据《实施方案》,厦门市将持续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名录推荐工作,对拟更新改造片区50年以上建筑进行普查甄别,以推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不断完善与“扩容”。
历史文化街区之一——中山路步行街。人民网记者 陈博摄
如:结合城市更新工作,聚焦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和改善人居环境,谋划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和城中村更新改造项目,在注重历史风貌保护和文化传承、挖掘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同时,推动城市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进一步规范全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技艺,组织开展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人和传统建筑修缮工匠的认定评选,对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相关建设施工进行技术指导,规范历史风貌建筑的施工工艺、质量、消防和安全管理等。
《实施方案》明确,构建科学有效的文化传承和保护体系,完善保护管理规定、健全保护管理机制,重点从加强制度设计入手,构建“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修缮和活化利用进行全周期、全流程的管控与引导。此外,适时推动出台厦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同步推动出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
集美学村。人民网记者 陈博摄
值得一提的是,厦门市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应保尽保,守护传承历史文脉——2021年,出台《厦门市历史风貌建筑防火设计导则(试行)》,按照“历史风貌建筑现行功能不同,防火要求不同”的原则,率先为鼓浪屿岛上400多栋历史风貌建筑穿上“防火衣”,并在两年试行期满后正式印发。2022年,《厦门经济特区历史风貌保护条例实施规定》印发实施,鼓励在保护的前提下对全市历史风貌进行活化利用,一系列举措有效推进了历史风貌保护管理。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推进实施一系列保护规划编制、文物及历史风貌建筑的公布、挂牌、保护、修缮、活化等举措,推动常态化保护,让历史记忆“留得全”“保得住”“用得好”,进而提升城市文化自信和综合竞争力,以更高水平推动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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