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2年内拐卖46个儿童,被抓时说的10个字人人喊打!

一个女人一生的身份可能有三个:女儿、妻子、母亲,当自己是女儿时,希望能在父母的身边成长,享受父母的疼爱;当有了妻子的身份,便希望自己的丈夫有责任心、有担当;当成为母亲后,也会关心和疼爱自己的孩子,以自己之能庇佑孩子。

然而人贩子虽然也会关爱自己的孩子,却不会重视别人家的孩子,为一己之私而把他人的孩子当成“商品”,给受害者家庭带去无尽的伤痛,至今,依然还有不少家长,奔波在寻找被拐孩子的路上。

陈莲香则曾是被我国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的人贩子,陈莲香出生于1950年,福建人,由于家境贫寒,陈莲香并没有很高的文化,在外打工多年,收入也并不是很好,而陈莲香处于底层,对金钱却是有很大的渴望。

一次陈莲香撞见人贩子拐卖小孩,她首先想到的是人贩子能拿到多少钱,而不是这是犯罪行为,可见陈莲香并没有多高和道德感。因此从2009年起,陈莲香踏上了拐卖儿童的道路。

陈莲香不会去想孩子被拐卖后将面临怎样的事情,被拐孩子的家庭将陷入怎样的悲伤之中,陈莲香甚至觉得她给想要孩子的家庭带去了孩子,是件好事,而那些丧失孩子的父母,则还可以再生。

至被捕前,这个从面貌上看竟是七旬慈祥老太的陈莲香在2年内拐卖了多达46个儿童,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犯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2010年10月,逃亡在外的陈莲香现身广西防城港上思县,公安机关得到这条线索后迅速出动,最终在钦崇高速公路第五标段一隧洞出口处把陈莲香抓住了,然而陈莲香在被捕后交代自己的犯罪动机,却是毫不愧疚的说,自己是为了钱。

当谈到被拐儿童的父母,被办案人员接连质问时,陈莲香甚至大言不惭的说道,孩子没了可以再生。在陈莲香的思想中,一个正常人的情感是没有的,她无法与被拐孩子的父母感同身受,被抓时说的10个字人人喊打:“孩子丢了,再生一个就行。”

然而孩子于父母而言是有着非凡的意义,大多数的父母都是疼爱自己的孩子,当孩子被拐后便忧心忡忡,担惊受怕,害怕孩子已经遇害,恐惧孩子被拐卖后过得不幸,也正是这份情感在,不少父母数十年的奔波,就是为了寻回自己的孩子。

另外,在我国法律中,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陈莲香落网后,而那些被拐孩子的父母却依然还走在寻找孩子的道路上,抹不去心中的悲伤。还值得一提的是,在陈莲香拐卖孩子期间,因为被他人及时发现,陈莲香为不被抓,会将孩子置于险境从而逃脱。

可见,陈莲香并不是不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但为满足自己的私欲,陈莲香在一条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经法院审理后依然作出宣判,陈莲香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而在服刑期间,陈莲香反倒变得老实了,表现良好,也开始反省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悔改表现,从而获得了减刑,2016年,陈莲香便获得了假释。现今,陈莲香早已经出狱,不过拐卖儿童的人贩子并没有就此消失,就算是在热闹的街道上,只要家长一晃神,孩子很有可能就被拐走。

因此家长也要引以重视,也希望陈莲香能够为我国的打拐工作尽一份力,不要再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情。

的确,在这个世上,有人过得富足的生活,有人却生活贫瘠,但物质条件的好坏,并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有些人即使物质生活匮乏,但精神世界却是饱满的,有着崇高的理想。

经过自己的努力,最终也会得偿所愿,但如果做出触犯法律的事情,最终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