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骑车炸街,宁阳交警批评教育+处罚
通讯员 李强
2024年7月17日10时55分许,宁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治安中队民警辅警在G342国道东庄镇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正在“炸街”的摩托车,随后将其拦停,发现驾驶员许某没有驾驶证、车辆也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许某也没有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于是将许某带回中队,经过进一步查询,许某今年才16岁,感觉骑摩托车刺激,于是买了这辆摩托车,民警对许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危害,随后通知其监护人到中队,民警依法对许某进行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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