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树修心 邻里情归-精品原创-焦作-映象网
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赵明 通讯员 王莉莉)一棵榆树,阻断了邻里情谊,那么,这个法庭又是如何巧妙修复的呢?7月17日,武陟县人民法院沁北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重修了邻里情。
原告霍某某和被告孙某某、毛某某系同村邻居,曾经邻里关系和睦。原告诉称自己家的房屋左侧有一棵被告家的榆树,该榆树由于树大枝茂覆盖着原告的房屋,尤其遇到大风天气,树枝就会扫落房顶的瓦片,一下雨就会顺着树枝流到房顶上。7月1日夜晚,在一场风雨中,树枝不停扫落原告房顶,导致原告房顶塌落,影响到原告的正常生活。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未果,向武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将位于原告房根的榆树去除,并将房屋顶部恢复原状。
案件进入沁北法庭进行审理,庭长赵向辉联合驻庭调解员乔小瑞先是进行了现场勘验,发现涉案榆树确实树枝繁茂,对原告的房屋造成了实际影响。接着,与双方当事人以及所在村委进行沟通,进一步掌握案件情况,了解到被告前期不裁剪树枝,是认为自家的榆树未对原告家造成不利影响。最后,法官和调解员积极邀请村委干部共同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出发,向被告讲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让被告明白其行为已经对原告的财产造成了损害;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进行劝说,教育其邻里之间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睦相处,换位思考,不能因为一棵树而影响多年的邻里感情。
7月17日,在法官、调解员和村委干部的共同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被告在签订协议之日起10日内将涉案树木的树枝砍掉且今后树枝不能超过原告房屋的房顶,同时支付原告3000元作为房屋修缮补偿费,视为此案了结。协议达成当日,二被告将房屋修缮补偿费支付给了原告。双方解开心结,重归于好。
和谐的邻里关系是乡村社会稳定的基石。此案的妥善化解,不仅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和升级,成功修复了邻里情谊,更为推动和谐乡村、法治乡村建设注入了司法力量。
编审:叶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