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医疗转运收费将有“国标”
本报讯(记者 柴嵘)昨日,国家医保局介绍,2025年5月底前,我国航空医疗转运收费将设置“国标”。各省份医疗机构提供航空医疗转运服务收费将有据可依。
“航空医疗转运”价格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国家医保局表示,目前该项目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鼓励商业健康保险研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在价格政策调节作用下,将有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愿意与航空企业一起提供航空医疗转运服务,构建空地一体的立体救治网,快速高效调度医疗资源,提升医院应急抢救能力,加快促进航空经济健康发展。
2019年至2022年,中国民航局和国家卫健委先后联合印发文件,指导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等12个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地区的多家医疗机构和院前急救机构,陆续开展航空医疗救援服务。这期间,12个地区每年开展航空医疗救护飞行近2000小时,救助伤患者2000余人。但受制于费用高昂、标准化建设不足、运作模式缺乏可持续性等诸多因素,航空医疗转运并未得到广泛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