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咋建?郑州公开征求意见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张文豪

近日,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郑州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其中提到,居住小区,以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配置,新建居住区个人固定车位 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

专用停车场所,按照快慢充结合配置,鼓励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规划建设充电设施车位⽐例不低于 10%。公交、物流、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配建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应不低于 30%。

公共停车场所,以大功率快充为主配置,鼓励推广应用超级快充,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10%。

县乡和农村地区,加强县乡、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鼓励在县城区、城乡结合部、乡村旅游重点村、大型村镇及农产品物流基地、集中安置区布局建设充电站;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

关于运营管理,其中明确,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需经省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有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或服务,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0万元。同时,还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系统,能够接入平台,具备通信功能及数据输出接口等。此外,运营充电基础设施总容量不低于2万千瓦,其中,自建充电基础设施占比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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